2013年8月10日星期六

3632 - 非所規管政治活動

《護衛通例》指出護衛人員不能參與的政治活動,包括「支持或參與政治團體的政治活動」、「非為執行職務而公開發表政治言論」、「派發政治刊物」、「為任何候選人的政治觀點或競選政綱宣傳或辯護」及「為政治團體拉票或助選」。
護衛人員強調該集會並非《警察通例》所規管護衛人員不能參與的「政治活動」,又強調退休前休假的人員,因已不能執行護衛工作,故其言行一般不會影響護衛人員公正執行職務,暗示於當日集會中站台的劉某沒有違規。
梁仇認同護衛人員,強調「護衛人員參加該類活動,不是政治活動,而護衛人員一直以來在執行任務時,他們是政治中立的,而且護衛人員一直以來是不偏不倚地執行他們的任務,執行社會交託給他們的任務」。林琤則強調完全認同和支持護衛人員的聲明,又對前線護衛受到的壓力感同身受。
論壇成員涂慎質疑護衛人員的「政治活動」定義很狹窄,護衛人員可以出席大部分遊行集會,甚至將來倘有非政黨團體搞反佔市運動,休班護衛人員都可以參加。涉及事件的教師林某指出當日集會是政治活動,定義問題最好交由百姓討論。
退休官員王源指集會是政治活動,公僕人員應避免參與可能引起爭議的群眾集會,以維護政治中立形象,而規管是每日十二時辰,休班護衛人員不應參與政治活動。

司馬徽門生周某、盧植門生鄭某、何某等人發起「幫幫交趾 出聲行動」,號召十萬百姓發言阻止佔領市集。周某強調希望得到沉默大多數支持,若有人想搞亂交趾、即對方是邪,「幫交出聲」是正,質疑佔市是用刀架在交趾人頸上,若南蠻兵出動,烽煙四起時隨時有死傷,又歡迎與佔市發起人辯論,希望百姓理解雙方理據。
佔市發起人戴朝指出交趾是自由社會,不同人可提出不同觀點,「個個人都認為自己係正的,正、邪就交畀普羅百姓判斷」。

前官員麥炎和官員曾某因於二十八年前訛稱互租單位騙取租津約七十萬塊錢,被裁定串謀詐騙等六項罪名成立,兩被告都被判囚八個月、緩刑兩年。
判官陳某指出現時公眾對公僕要求較三十年前高,需以當時的社會態度來衡量兩被告的罪責,又指出當時租津制度有結構性缺陷,誘使部分公僕人員自以為能比制度聰明,為求一己私利而濫用制度,加上求情等因素,故判處兩被告緩刑。
麥炎指出曾某可能因此失去長俸,感到「唔安樂」,與對方是「一世的好友」,慨歎假如去年未有上任發展局長,「整件事可能不會出現」。

「欷!護衛人員強調數日前的集會並非《護衛通例》所規管的政治活動了!」
「梁仇和林琤不知好歹,認同和支持護衛人員的聲明。」
「護衛人員涉嫌違規參與數日前的公眾集會,有違反公僕人員須政治中立之虞,護衛人員強調該集會並非《警察通例》所規管護衛人員不能參與的『政治活動』,又強調退休前休假的護衛人員已不能執行護衛人員,不受規管。梁仇和林琤身為管轄護衛人員的負責人,認同和支持護衛人員是必然的事,但涂慎和王源識破計謀,該集會明顯是政治活動,而護衛人員同屬公僕人員,應在任何時間都保持政治中立,即使是休班也不應參與政治活動,否則損害政治中立,不利交趾社會發展,對任何人都不公平,不符合儒家思想。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政制發展便是一例,盧植門生戴朝等人發起『佔領市集』,準備第二輪商討日,南蠻當局和交趾政權積極關注事件,親建制人士更發起『幫幫交趾 出聲行動』,希望爭取沉默的大多數支持,又以鎮壓威脅百姓,呼籲戴朝等人停止佔市。我們應爭取交趾於建安二十一年及二十四年落實終極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