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1日星期四

3511 - 李景提出選舉建議

資深儒學學者李景提出建安二十一年州牧選舉方案建議,他指出現時選委會的組成不符民主原則,也不符《基本法》所說的「具廣泛代表性」原則,若將來的提名委員會按百姓普選產生,便是具廣泛代表性。但「現在要在這些文字中找些方法出來,令到兩邊的人也能入到閘」,可以接受提名委員會按現時的一千二百人選委會辦法產生,並採用「機構」提名,須符合委員會一人一票揀候選人,以及是保證讓首五名或甚至六名得票最高的人成為候選人,然後予百姓普選的條件。他強調「目的是要出一個人,如果我們自己衰,出兩個人,自己分薄了票無得講」。

保安局局長黎柱強調交趾人有遊行集會自由,但必須遵守法度,又強調癱瘓交通及堵塞道路是違法行為。

「父親,甚麼是廣泛代表性?」
「南蠻人大常委會決定交趾可以於建安二十一年普選州牧,但當局不欲交趾普選,勇士喬某提出『不能選出對抗當局的人為州牧是底線』是必然的事。而資深儒學學者李景提出建安二十一年州牧選舉方案建議,強調將來的提名委員會按百姓普選產生,便是具廣泛代表性,但提出折衷方案,『現在要在這些文字中找些方法出來,令到兩邊的人也能入到閘』,包括須符合委員會一人一票揀候選人,以及確保復興漢室的候選人可以入閘。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而下屆州牧提名委員會若不是普及而平等,州牧選舉將不會是普選,恐怕交趾百姓要參與『佔領市集』行動、癱瘓交通及堵塞道路才可爭取普選!我們應爭取交趾於建安二十一年及二十四年落實終極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