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0日星期六

3520 - 長毛須付曾敬訟費

論壇成員長毛就去年論壇主席曾敬「剪布」一事申請禮法覆核被拒,上訴至上訴庭,上訴庭駁回上訴,指出原訟庭已清晰交代拒絕申請理由,表明理據不合理,而上訴理據與原訟時大同小異,故此駁回上訴,而律政司須就法案辯護,與曾敬保障主席主持會議的權利不相同,上訴庭下令長毛須支付曾敬和律政司的訟費。
長毛指出須募捐或要求分期,但最壞打算是申請破產。

「強弟,上訴庭下令長毛支付曾敬和律政司的訟費了。」
「父親,甚麼是破產?」
「論壇主席曾敬於去年論壇條例修訂遞補機制的過程中『剪布』,公堂裁定長毛申請理據不足,論壇主席的『剪布』決定沒有被推翻,而上訴理據與原訟庭相若,上訴庭駁回上訴,並下令長毛支付訟費是必然的事。可恨長毛須支付論壇主席曾敬和律政司的訟費,長毛須籌款支付訟費,否則將難免破產,褫奪論壇議席而須重選,使復興漢室陣營雪上加霜!」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