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7日星期四

3720 - 引用令事件政治化

今日論壇成員莫明動議引用《論壇(權力及特權)條例》,要求交趾政權交出新免費傳播機構發牌相關文件。
交趾政權重申發牌決定考慮了十一項因素及四大準則,四大準則是財政能力、節目投資、節目策略和製作能力、技術水平。顧問報告有就相關準則評核,議事廳以審慎態度作出最後發牌決定,強調引用權力及特權法介入事件是沒有必要,令事件政治化,無助解決問題,又反對申請人王某公開顧問報告。
未獲發牌的傳播機構批評此舉是「不盡不實不公義」,又指出聲明無實質資料證明該機構死因,主席王某更批評「得佢講、無我講」,是野蠻及不公平,而他從沒答應「守秘密」,會數日內公開報告內容。

交趾最大傳播機構於戌時演出,涉嫌自我宣傳及誤導觀眾。
盧植門生杜亮指出傳播有很多規定,目的是防止有人公器私用,該機構以節目護航,是典型公器私用。

梁仇指出指一個月內如談判無「階段性成果」,便會向南海當局實施制裁。
殉職領隊謝某兄長認為交趾政權終對事件有較強硬立場是好事,但不抱很大期望。

「強弟,論壇成員莫明動議引用《論壇(權力及特權)條例》了。」
「父親,甚麼是公器私用?」
「交趾政權只發出兩個新傳播機構牌照,不向三名申請人全發牌照,發牌程序是黑箱作業,交趾政權重申發牌符合程序公義並不足夠,而交趾政權重申發牌決定考慮了十一項因素及四大準則,以審慎態度決定,強調引用權力及特權法介入事件是沒有必要,令事件政治化,無助解決問題,未獲發牌的企業家王某批評此舉是野蠻及不公平,無實質資料證明該機構死因,會數日內公開報告內容,不容忍交趾政權黑箱作業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發牌事件便是一例,最大傳播機構於戌時演出,涉嫌自我宣傳,是典型公器私用,反映它是發牌事件最大得益者,有官商勾結之虞,是不盡不實不公義。我們應爭取交趾於建安二十一年及二十四年落實終極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